《儿童歌曲演唱》教学大纲

作者: 时间:2013-08-29 点击数:

一、课程目标:

《儿童歌曲演唱》是学前教育专业重要的技能课之一,是训练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运用人声进行艺术表现的一门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理解掌握一般中外声乐作品的内容风格,并具有一定的范唱能力,能胜任幼儿园音乐课教学和课外儿童演唱活动辅导工作。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达到:

1.基本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逐步培养其良好的歌唱习惯。

2.以自然声区为基础,着重中声区的训练,力求做到喉头稳定,发音自如流畅。

3.加强歌唱的听觉训练,逐步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使学生逐渐具有辨别发声正误的能力,能比较科学地开展幼儿声乐的学习。

4.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理解和分析歌曲的能力,能较好地演唱一般艺术歌曲。

5.通过音乐这一桥梁,对幼儿进行情感启迪,情感交流,激发幼儿情趣,体验审美愉悦,启发幼儿自我表现和创造。

二、课程内容

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本学期给学生选择以下声乐曲目:

《花非花》 《故乡的小路》 《思乡曲》 《牧羊姑娘》 《让我们荡起双桨》 《送别》

《小鸟飞来了》 《剪羊毛》《玛丽有只小羊羔》《我爱北京天安门》《蜗牛的笑》《我是快乐的小蜗牛》《小海军》《劳动最光荣》《丰收之歌》《让座》《娃哈哈》《祖国祖国我爱你》《七色光之歌》

三、课程教材

《声乐教程》丁凯编著 科学出版社

四、教学时数

本课程本学期共设置30学时,均为实践实训。

五、教学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核心是解决实际的发声和歌曲演唱的问题。在教学中,一定要通过直观的示范、讲解,让学生反复体会、练习,学会正确的歌唱方法,以及儿童歌曲演唱中存在的表演问题,使歌唱活动自然大方。为全面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教学形式以面授为主,针歌唱活动对学生的不同情况以小组和一对一的小课形式与之配合。

六、课后作业

每周学习的作品,要求学生利用一周的时间加以练习和掌握,下周课上进行抽查,检查学生的演唱完成情况,并加以纠正和辅导。

另外,注重给学生布置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让学生以欣赏的角度加以学习,课上进行讨论。

七、成绩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学期中进行期中考试,以学生的平日表现包括出勤情况(占百分之二十)和考试分数(占百分之八十)进行综合评价。考试内容为平日学习的作品。

学期末进行期末考试,以学生一个学期的进、退步情况进行纵向比较,结合期末考试的分数给以评价。(平日出勤情况占百分之十、期中考试各占百分之二十,期末作品的演唱占百分之七十)。考试内容可以是平日所学作品,也可以是自己选择的作品。

八、课程进度表

周次

授课方式

授课内容

第一周

实践

气息的运用练习、发声练习、学习《花非花》

第二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思乡曲》

第三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牧羊姑娘》

第四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故乡的小路》

第五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送别》

第六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让我们荡起双桨》

第七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小鸟飞来了》 《剪羊毛》

第八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玛丽有只小羊羔》《我爱北京天安门》

第九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蜗牛的笑》《我是快乐的小蜗牛》

第十周

实践

期中考试

第十一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小海军》《劳动最光荣》

第十二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丰收之歌》《让座》

第十三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演唱《新年好》《娃哈哈》

第十四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祖国祖国我爱你》《小白船》

第十六周

实践

发声练习、学习《七色光之歌》《小燕子》

第十七周

实践

发声练习、指导歌曲处理

第十八周

实践

发声练习、指导歌曲处理

第十九周

实践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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