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125号)文件要求,已核算所有学生成绩,现将我院各专业校荐生和自荐生名单以姓氏字母顺序进行公示,名单仅作为普通专升本考试参考标准,具体名单见附件。
校荐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同时根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专科升本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升本校荐生资格:
(一)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院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院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4门及以上必修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公示期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师教育学院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凡匿名、冒名或逾期提出异议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隋老师 电话:1561056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