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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细则 |
评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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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性课程
(权重60%) |
一学期内本班所有开设课程的综合评定平均成绩按1.3计入,其他课程按1计入,分层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平均分A层大于B层。 |
系内每学期末综合评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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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 性 课 程 (权重60%) |
纪 律 |
早操∕早功 |
迟到、早退及不认真者每次扣0.1分;无故不到者每次扣0.5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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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 |
迟到、早退及不守纪律者每次扣0.1分—0.5分,无故旷课者每节扣1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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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 |
迟到、早退及不守纪律者每次扣.1分,旷课者每次扣0.5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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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琴房 |
男女交往出格、衣服不整、乱吃零食、乱吐乱扔、乱涂乱画,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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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活动 |
迟到、早退及不守纪律着每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0.5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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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
教室 |
各班责任教室要保证桌椅整齐、桌洞无杂物、地面清洁。据检查的结果,系内排名前三者,当天值日生各加0.1—0.3分,系内排名后三者,当天值日生各减0.1—0.2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辅导员及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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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
院系宿舍卫生检查成绩检查以9.85分为标准,9.85分以上者,宿舍成员加标准分0.2分,9.85分以下者,扣0.2分;在宿舍内吸烟、喝酒、使用违规电器、正课时间睡觉等不良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者,除按学院规定执行,系内通报外,视情况轻重,扣5—10分。 |
学生处、系团总支、学生会、本班辅导员及班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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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体 活 动 |
获奖加分 |
系内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参与奖0.5
分;院级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参与奖
0.7分;市级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
奖1分;省级以上比赛: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
秀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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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院团委、系团总支、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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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 |
被院内采用的稿件(每篇)作者加0.5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被院外正事刊物(有正式刊号)来用的稿件(每篇)作者加: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以上酌情加分。每学期每人最多加10分。 |
院团委、系团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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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
好人好事 |
讲过团委鉴定据实际情况每人次酌情加1—10分 |
院团委、系党支部、系团总支、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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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分 |
收到批评或处分者按级别分别扣:班级点名批评0.5分;系通报批评2分;院通报批评3分;警告5分,严重警告以上10分。 |
学生处、系党总支、系团总支、班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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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班级 |
班长3分,团支书2.5分,副班长及学习委员2分,其他班委1.5分,舍长1分。 |
本班辅导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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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生会 |
主席4分,副书记4,副主席3.5,团总支成员3.5分,部长3分,副部2.5分,干事根据表现2—1.5分 |
系团总支、学生会 |